受下方委托单位委托,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组织开展本次陕西省贸易粮竞价交易活动,请各交易会员访问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首页→交易→陕西市场,进入下方对应专场参与交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内容:
专场名称 | 陕西省贸易粮竞价采购交易专场 | |||
委托单位 | 陕西天山西瑞面粉有限公司 | |||
交易时间 | 2025年9月5日 (星期五)10:00 | 交易节 | 第 1 节 | |
交易模式 | 竞价采购 | 交易方式 | 互联网远程 | |
交易品种 | 小麦 | 粮食数量 | 4000吨 | |
生产年份 | 2025年 | 等 级 | 二等及以上 | |
产 地 | 陕西、河南 | 价格类型 | 目的地车板交货价 | |
供货期限 | 2025年10月15日前 | 付货款期限 | 2025年10月15日前 | |
联系人 | 孙卫辉 | 联系电话 | 13772101558 |
附加事项:
1、本次公告2025年河南小麦成交后,装车及运输过程,卸车前各个阶段需逐车提供证明(如水印照片、行驶轨迹、定位等),核实产地、年份真实。
2、交易前,请咨询(请联系薛倩18089168156)公司院内流程,如办理一卡通、取样、过磅、等待位置、流量称清杂、低速行驶、佩戴安全帽、严禁吸烟等内容。
3、交割与结算
(1)合同履约期为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交货截止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卖方会员须提前与买方会员沟通确定交货时间和交货计划,在履约期结束前将全部货物一次性或分批次送至买方会员收货地点。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交割期的,需与交易对方协商,经对方同意后延期交割,延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买方会员在收到货物以及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汇入至《交易公告》中交易平台指定的银行账户。
(3)买卖双方对已交货粮食验收无误后,线上签订《验收确认单》,用以明确结算数量、质量和价格,交易平台依据《验收确认单》,将相应粮食货款划入卖方会员指定银行账户。
4、未尽事宜,按照交易中心《贸易粮交易细则》《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质量要求:
(1)杂质%净粮标准,清杂不返杂:2.0<杂质≤2.5,加扣扣重1.0%,2.5<杂质≤3.0,加扣扣重2% ,3.0以上拒收;
(2)水分%:12.0<水分≤13.0,超12.0%的超一扣二,13.1%及以上拒收; (3)容重g/l:容重<770,每低1g扣量1%,容重<750拒收;
(4)不完善粒%:8.0≤不完善粒≤12,超8.0%的超二扣一,12.0%以上拒收;
(5)活虫(头/KG):3≤活虫≤6头/千克,扣量1.0%,7≤活虫≤10头/千克,扣量2.0%,10头/千克以上拒收;
(6)湿面筋%:24.0<湿面筋<27.0,每下降0.1%扣价0.1%,24以下拒收; (7)色泽:色泽发暗,无光泽类似陈化粮拒收; (8)气味:有严重异味、霉味和农药味拒收;
(9)拒收条款:除上述指标可扣重/扣价接收外,其他指标若超标均拒收; (10)特殊条款:默认以净粮标准收购,如买方净粮称故障、停电等导致净粮称数据不准确或无法按照净粮卸货,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收购流程调整为毛粮收购,同时执行单价下调20元/吨,杂质标准按照毛粮标准执行。
二、交易清单
点击下载清单附件:
三、交易介绍及重点提示:
专场开启:交易活动采取互联网远程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专场在公告约定交易时间到达前开启,意向会员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找到相应专场进入并等待交易开始。
竞价进行及成交:交易开始后系统将按照交易节逐项显示待应价标的及起始价格,小麦、玉米、稻谷、小麦粉、大米交易单次竞价增减幅度为5元/吨,食用油交易单次竞价增减价幅度为10元/吨;交易节单节时长为2分钟,节间休整为5秒,应价倒计时开始和竞价顺延均为30秒,应价成功即为成交,视同签订正式交易合同,具有不可更改性,交易结束后关闭相应专场。
提示1:请务必在交易前仔细查阅标的信息和公告内容,在交易过程中反复核对标的信息,避免因错误应价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提示2:参与方应须委托交易粮食应须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的相关要求,严禁涉及危害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行为,违反将移交有关部门进行严肃追责。
四、交易资金
保证金: 小麦、玉米、稻谷、小麦粉、大米11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食用油550元/吨(交易保证金50元/吨,履约保证金500元/吨)。
销售交易合同中买方预交的保证金按规定扣除手续费后可冲抵货款,卖方保证金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之后可申请清退(扣除手续费)。
操作提示:交易会员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上午11:00前,下午17:00前)将保证金足额汇入下方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前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在用户中心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待专场开启后首次进入相应专场时,在系统弹窗中点击转入,确认将资金转入。
手续费: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按照销售合同成交金额的0.08%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从双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货款)中扣除。
货款:交易成交之后,买方须在合同付款期内将全额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下方银行账户,同时完成出(入)库通知单的系统提报。
资金交付账户:转账请使用系统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
**************货款及保证金转入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户名:西安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账号:7910000010120100374770
五、交易资格:
参加线上竞价交易须为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并经年审(会员须为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国内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农业合作社及个体商户等)。
要求:参加交易需交付足额的保证金,同时不得违规借用其他企业资质参与交易,也不得违规代其他企业交易。
提示:会员可以在用户中心首页点击资格检查提前查看是否具有对应专场的交易资格。
六、质量、看样与纠纷处理:
具体粮食质量指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需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入)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交易,并承担成交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
买卖双方对粮食实物的数量、质量等有异议的,双方进行协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将签订的协商协议书上传交易平台备案。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交易平台申请调解;调解后达成一致意见的,按调解协议继续履约,调解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合同签订、交割、验收与结算
(一)成交双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登录交易平台,在用户中心-我的合同-待签订中签订《粮食购销合同》。
(二)买卖双方应协商确认出(入)库时间和出(入)库计划,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或分批次完成提(交)货。 如因不可抗力或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事项、终止合同等,须在交易平台内确认。
买卖双方对已交货粮食验收无误且对发票开具方式和金额无争议的,通过交易平台填写电子《验收确认单》并签章确认后,交易平台依据《验收确认单》将相应粮食货款划入卖方会员指定银行账户。
卖方会员应按照实际货款结算金额向买方会员开具发票。
八、其它:
交易所有未尽事宜须严格按照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贸易粮交易细则》(2024年7月修订)执行,交易清单和《陕西省粮食竞价交易合同》等交易文件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交易会员须一并查看,参与即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
温馨提示:1.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无效应价。2.市场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九、联系方式:
地 址:西安市北二环东段366号陕西粮食大厦16层
交易部:029-82552830/8212;财务部:029-8255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