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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文章来源:省粮食局.监督检查处
时间:2018-09-20 15:27:45    阅读:
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

大清查工作专题会议在西安召开

2018年8月30日上午,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以下简称大清查)工作专题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统计局、农发行陕西省分行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省粮食局关于开展全省大清查工作相关情况汇报,研究确定了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解决好十三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政策性粮食库存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保障。开展全省大清查工作,将大清查试点工作纳入2018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之中,是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面摸清查实我省最新“家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省粮食储备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大清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

会议确定以下事项:

一是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下发大清查工作通知,全面安排部署我省大清查工作,并适时召开全省大清查工作动员会议。

二是建立并落实大清查工作省级联席会议机制,由常务副省长梁桂同志任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省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组织落实大清查的日常具体工作。

三是全省大清查工作定于2019年3月底(统计结报日)至2019年7月底前进行,各市、县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确保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我省作为全国10个大清查试点省份之一,选择宝鸡市和渭南市于2018年9月底(统计结报日)至11月底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两个试点市要压实工作责任,探索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机制,评估大清查实施各阶段工作量,优化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为明年大清查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四是按照勤俭节约、降低成本的原则,对大清查工作经费进行必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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