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更多...
- • 【公告】2023年2月6日...02-02
- • [公告]2023年2月3日陕...02-01
- • [公告]2023年2月7日洋...02-01
- • [公告]2023年2月2日陕...02-01
- • [公告]2023年2月3日西...01-31
- • 【公告】2023年2月2日...01-31
- • [公告]2023年1月31日洋...01-29



关于涉密载体销毁的两大疑问,你了解吗?
文章来源:保密观
时间:2022-04-26 09:06:48 阅读:次
涉密载体销毁,是涉密载体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对于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进入信息化时代后,随着电子政务建设与应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各机关单位的涉密载体都由过去以纸介质为主发展到了声、光、电、磁等多种形式并存,这也给涉密载体的销毁工作带来挑战,若管理不慎易出现泄密隐患。
对此,保密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此外,保密法实施条例、《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规定》等也就该项工作做了专门规定。不过,仍有个别单位存在“重涉密载体使用,轻涉密载体销毁”的情况,甚至发生随意变卖、私自销毁、违规捐赠等问题,给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带来严重损害。